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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机构备案结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机构备案的公告》要求,经组织专家对申请备案的网络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师资力量、课程设置、培训网站功能、系统采用技术情况、历史承担培训的经验及服务案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同意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夏金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利友理财软件有限公司、东北财经大学、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南瑞利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8个网络培训服务机构的备案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4-2026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机构名单.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4月2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