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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业行为,切实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自治区财政厅决定与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开展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时间

本次专题培训内容包括近年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典型案例解读、执业纪律要求等。

培训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9月30日。

二、培训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及相关从业人员。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授课的方式。

(一)电脑端。访问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服务系统》或《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服务系统》,在“公告通知”栏目下的“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专题培训”学习。

(二)手机端。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微信公众号,在“行业内部”菜单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培训”或“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培训”登录后学习。

在上述登录过程中如出现账号或密码异常问题,请联系 0471-4192609李婧。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6月18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