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旭洪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变更事项备案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变更备案。具体变更备案信息如下。
一、该评估机构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前为张立英,变更后为刘晓茜。
二、该评估机构合伙人变更前为张立英、陈艳玲、吴珂军,变更后为刘晓茜、张金蓉、吴珂军。
相关信息在收到变更备案公告后自行录入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待审核通过后可在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6月26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