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
财政部会计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两法”修改取得重要成效,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会计行业整治和规范发展有效推进,会计人才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国际会计治理能力持续提升,有力促进财政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计法治基础不断夯实
配合推动会计法顺利修正出台。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草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和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工作,参与专题调研,沟通解释情况,积极争取支持。2024年6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审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会计法主要从坚持党的领导、完善会计制度、强化会计监督、提高处罚标准四方面进行修改,为打击财务造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扎实推动新会计法有效宣传贯彻。牵头起草形成宣贯工作方案,提出“六个一”的宣贯举措,印发《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组织撰写并发布系列解读文章;会同财政部办公厅等司局制作发布《会计 与法同行——新会计法修正出台》普法视频,播放量超过100万;广泛开展新会计法宣传培训,覆盖超过200万人次;分类分层组织网络答题活动,“学习强国”平台“每日答题”新会计法专题当日答题人次超过4475万,部内平台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注册答题人数超过76万;在财政部官网开设“会计法宣传贯彻”专栏,及时发布工作通知、系列解读、经验做法等。
积极推进相关制度建设。起草形成《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开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修订研究。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设有序推进。一是修订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同步发布答记者问,进一步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助力推动民间非营利组织高质量发展。二是研究形成《矿业权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规范政府会计主体对已出让矿业权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服务加强矿业权管理。三是研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业务,形成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单位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会计处理。四是就公共数据资源、科技成果等会计核算问题开展研究,为制定相关会计政策奠定基础。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指导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加强实务指导和业务培训。针对行业主管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反映的典型问题,发布1批实施问答,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无形资产等的会计处理进行说明,服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发挥机制作用开展重点问题研究。召开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建设与实施部门沟通联系机制专题会议,就政府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探讨;召开第三届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专题会议,就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等问题进行专项研讨;多次就科技成果入账、公立医院会计核算、公共数据会计核算等问题召开部门间座谈会,就行业特殊问题及共性问题开展研讨。三是制定第四届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换届方案,印发选聘咨询专家的通告,启动咨询专家换届工作。 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实施不断优化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持续完善。一是加强系统指导。出版《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增强准则体系的指导性、操作性和实用性。二是加强重点规范。研究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范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业界关心的问题。三是加强重点研究。及时跟进研究国际新列报准则,深入研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列示和披露》及其影响,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国列报准则修订奠定基础。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持续强化。一是加强监管协同。做实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联席会议、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技术联络小组会议等机制,全年共召开8次会议,研讨62个准则实施难点问题,协调监管立场和实务观点,推动准则实施。联合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研究制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4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提示准则执行重点。二是加强实施指导。研究发布准则实施问答与应用案例,对当前实务重点关注的关于数据资产开发阶段资本化条件、股份支付等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准则实施问题统一指引说明;跟踪调研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实施情况,结合实务需要研究起草相关实施问答等细化指导。
企业会计准则闭环机制持续巩固。一是坚持上下联动,全面了解准则实施情况。收集各省财政部门、各地监管局、部分地方注协等报送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材料,形成《2023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分析报告》);编写6个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典型案例。二是坚持紧盯重点,开展上市公司年报分析。形成《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分析报告》。三是加强成果利用,推动准则有效实施。将《分析报告》中的准则实施监督和监管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通过准则实施联席会议、技术联络小组会议向相关监管单位、中介机构等通报;依托有关培训班、平台等开展针对性培训辅导。
会计职能转型升级加快推进
会计信息化试点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强会计信息化制度建设,修订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推动会计信息化发展。二是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联合税务总局、国铁集团、中国民航局印发公告,进一步畅通铁路电子客票和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开具渠道。推动具备条件的单位同步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凭证的试点应用。全年编发试点工作简报13期,筹备召开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总结会议。三是开展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标准扩大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从2个增加至9个,修订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标准。四是推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建设,持续优化完善10类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指南和工具包,组织12家服务保障单位升级免费工具包。联合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研制《电子凭证入账要求》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委托研制开发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国家标准。
内部控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对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612492份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分析结果应用,将“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纳入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各地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并向各部门、各省级财政部门通报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二是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高校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三是起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组织公开征求意见。四是组织开展新时代背景下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修订与实施路径研究,做好政策储备。
管理会计应用明确新要求。一是印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深化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从健全完善管理会计指引体系等五方面提出20项任务措施,科学谋划、引导推动有关各方共同深化管理会计应用。二是扎实推动常态化案例库建设。从2023年征集的768篇管理会计案例中遴选出190篇入库案例(其中100篇为优秀案例),将97篇优秀案例编写形成《管理会计案例汇编2024》,并在《中国会计报》刊登22期优秀案例,发布6辑管理会计案例索引。三是组织开展管理会计课题研究。委托开展新时代背景下进一步深化管理会计应用的对策研究;通过国家高端智库课题,开展数智时代背景下推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应用与创新研究。
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开启新篇章。一是与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拉开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的序幕。二是印发《关于首届可持续披露准则咨询专家名单的通告》,选聘62名咨询专家,建立可持续披露准则专家咨询机制。三是利用亚洲开发银行技援项目,组织开展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研究。
会计行业发展更加规范
基础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压实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主体责任。配合起草《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修订工作。
专项整治成效不断显现。一是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专项整治。对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超出胜任能力执业、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完成信息查询、违规账号处置、案件查办等工作,督促指导地方财政部门深入核查线索、依法查处违规行为。二是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联合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工作通知,对“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监管方式手段不断创新。一是持续推广审计报告验证码应用。截至2024年底,完成近800万份审计报告赋码,审计报告验证超1000万次。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 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管理的通知》,搭建数据交换模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提供批量审计报告查验功能。二是不断开发和丰富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功能,逐步拓展大数据辅助分析、智能预警和远程监管。三是持续推进银行函证业务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指导中国银行业协会不断扩大银行函证平台覆盖面。截至2024年底,接入676家会计师事务所和金融机构,年内累计处理银行函证82万余份。四是升级改造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于2024年10月正式上线运行,实现四大板块共22项功能优化升级,推动行业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会计人才队伍素质不断增强
会计人员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一是会同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推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截至2024年底,平台上线后新采集或已完成信息更新的会计人员137万人,原导入历史数据1000多万人。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三是开展部省共建课题“中国各层级(各岗位)会计人员能力分析研究”,对会计人才能力需求、会计人才队伍培养等提供有益参考。
会计资格考试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做好会计资格考试工作。会同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组织做好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协调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协助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舞弊工作。截至2024年底,共有980.4万人取得初级会计资格,332.1万人取得中级会计资格,30.6万人通过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二是完善会计资格考试制度。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向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修订完善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会计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增设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班。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等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增设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班,从三地选拔首期30名学员进行培养。二是完善人才选拔培养制度。加强选拔和培养管理,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三是组织开展人才培训。开展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30期,3316人参加;完成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学术班选拔工作,各选拔60名学员进行培养;会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跨类别高端学员联合集中培训及毕业活动,促进学员交流互动、共同提升。四是加强会计专业学位教育。配合做好新增会计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审核工作,7所院校获批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点。召开MPAcc教育发展二十周年座谈会。指导会计教指委秘书处组织编写教育发展报告、开展主题征文、支持区域联盟活动、开展专项合格评估等。
支持国家会计学院发展持续用力。指导国家会计学院做好高端培训、智库建设和学位教育,会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制定“一带一路”财经能力建设平台实施方案,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等单位召开第四届会计诚信与高质量发展论坛,支持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新增金融专业硕士授权点,支持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新增审计专业博士授权点。
社会组织业务活动有效规范。研究制定《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规范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活动;受理境外会计组织在华拟设代表机构的申请,加强对境外会计组织在华所设代表机构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参与会计国际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参与国际治理方式不断拓展。一是全力做好中方代表参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重要岗位相关工作;积极协助基金会监督委员会、受托人、咨询委员会等机制中方代表履职;积极参与可持续准则领域国际机制。二是积极支持基金会北京办公室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召开2024年北京国际可持续大会。三是持续加强会计国际人才储备,协调推进有关会计国际治理机制技术人员借调岗位等事宜。
会计交流合作机制不断深化。一是持续服务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完成2024年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持续等效评估,与香港监管部门开展调整完善H股审计审核推荐机制多轮磋商。二是巩固发展“一带一路”国家会计准则合作论坛机制。举办第六届“一带一路”国家会计准则合作论坛及“数字经济发展”研修班。发展马尔代夫特许会计师协会、土耳其会计和审计准则监管局作为新成员加入《“一带一路”国家关于加强会计准则合作的倡议》及合作论坛。三是建好用好多边合作机制。成功举办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第二十七次全体会议,并协助筹备第二十八次全体会议;深度参与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机制,认真履行主席顾问委员会委员、工作组牵头方或成员职责。四是加强与国际同行交流研讨。参加中国金融部门评估(FSAP)部际工作小组办公室气候金融议题座谈会、中欧气候投融资研讨会、联合国贸发会议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41届会议,联合国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世界准则制定机构大会、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国际论坛、中日韩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等国际会议。
参与国际准则制定不断深入。一是密切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及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最新发展动向,编发35期91则《国际会计动态》。二是深入开展权益法、无形资产、现金流量表等20余个国际会计准则项目研究,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提交7份高质量中方反馈意见,全面开展国际机制会议会计技术议题口径研究。三是翻译出版中文简体版《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一般要求》和《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提升国内利益相关方对国际准则的理解。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