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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华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备案的公告

内财会备案〔2025〕63号

内蒙古华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备案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予以变更备案。具体变更备案信息如下。

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前为安世英、郝奋贤、汪秀华、杨彬、闫凤鸣;变更后为安世英、郝奋贤、周伟立、李修超、王福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5月24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