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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奖励学分已经记入全国统一平台及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的通知》(财办会〔2024〕47号), 对参加答题活动的会计人员给予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奖励。

个人信息已经进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的会计人员,奖励学分已经由财政部会计司记入全国统一平台。

个人信息已经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会计人员,奖励学分已经于2025年5月6日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记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学分银行。

学分记载标准如下:

答题成绩在90—100分的,记载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40学分;

答题成绩在80—89分的,记载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30学分。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要求,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60学分。取得奖励学分的会计人员,可以通过网络培训等方式进行学分补差。通过网络培训方式补差时,可以选择“按学分购买”方式进行购买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学分银行累积学分达到60学分后,算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作者:内蒙古会计网
来源:内蒙古会计网
2025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