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通知,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工作。
与此前年度不同,此次百家排名工作将按照新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
据了解,《办法》主要在参评条件、评价指标、评价流程、信息披露上作出一定调整,包括新增对行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事件的禁止参评情形,新增“一体化管理情况”等指标,明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事务所取消参评资格,依托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加强核查等。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修订更加突出质量导向,体现中注协对行业监管机制的精准优化以及对市场需求的积极响应。《办法》通过“严准入、强内控、重惩戒”,将进一步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治理、提升审计质量,促进行业生态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持续演进。
参评条件细化
《办法》的一大看点在于细化参评条件。其新增禁止参评情形,规定发生对行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事件的事务所禁止参评;明确合并或分立流程需提供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并新增明确,会计师事务所不符合参评条件的,由中注协取消其参评资格或其主动退出。
此外,《办法》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第十九条明确,对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扣分和行业惩戒;对严重违规或不配合核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取消排名资格。
“这释放了对执业声誉风险管理的严肃信号,不仅参评门槛提高,惩戒机制也更加严格。”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成龙认为,《办法》在第十九条明确对虚假信息与不配合检查的处罚,有利于构建更强的行业自律规范,防止“带病上榜”。
在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李雪看来,新规既考虑到积极因素,也关注到负面事件的影响。“近期多家知名事务所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罚,包括大华、亚太集团等,这些处罚直接影响其排名和社会声誉。通过引入更严格的扣分机制,特别是对于重大违规行为设定30%的权重,有利于加强对事务所的约束力,促进公平竞争。”他说。
“未来,重大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很可能被排除在排名外,一些因处罚被禁入的中大型事务所可能失去排名资格,进而导致市场格局重构。”一位资深注册会计师分析,这将促使行业更加重视审计质量,推动行业合规化,避免出现重大的负面影响事件。但是对于“发生对行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事件”的程度如何进行判断,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其造成的影响,针对负面影响事件需要一事一议。
评价指标优化
此次修订的另一关注点在于对评价指标的优化调整。
依据《办法》,百家排名评价指标由基础指标和附加指标构成。其中,基础指标为综合评价的主体指标,从收入、内部治理、资源、处理处罚四个方面反映会计师事务所状况,共包括10个具体指标,分值共计1000分。
《办法》此次新增“一体化管理情况”指标,并赋予1%的权重。
“长期以来,事务所在实现真正的一体化管理上面临挑战。《办法》强调实质统一的管理体系,涵盖人员、财务、业务、技术质量等多个方面,旨在解决‘分灶吃饭’的老问题,推动事务所内部协同合作。”李雪说。
该资深注册会计师补充道,一体化管理程度体现事务所的综合实力,包括质量管理水平、品牌等可持续发展能力。新增该指标能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更加重视质量导向、合规导向。
“这表明评价体系开始关注事务所治理能力、品牌整合度,尤其对网络化、多机构布局的事务所形成导向。”刘成龙认为。
同时,《办法》整合“信息化支出水平”与“人才培养支出水平”为“信息化和人才建设水平”,并新增“网络安全资质认证”细项,权重调整为3%。
“这与2024年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相呼应。”该资深注册会计师表示,整合提出“信息化和人才建设水平”指标,将推进事务所适应数字化审计趋势,加强建设信息化审计平台,积极引进和储备信息化人才,加速推进事务所审计手段的智能化水平。
李雪认为,《办法》将信息化人才建设和网络安全资质认证纳入考核范围,体现中注协对信息安全和合规性的高度重视。
“这也为事务所提供明确的方向,尤其是对大型事务所具有导向意义,能够帮助其更好地应对未来挑战。”刘成龙说。
此外,《办法》调整“合伙人(股东)员工比率”为“合伙人(股东)注册会计师比率”;在“会计师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情况”指标中,更加强调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建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明确收入指标的定义。
刘成龙表示,将“合伙人员工比”调整为“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比”,更能反映合伙人专业力量的真实水平。党建方面强调“深度融合”,也体现评价从形式转向实效,推动党建真正融入业务与决策。
李雪认为,此次修订反映出行业对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和内部治理的重视。这不仅是形式上的调整,也强化了事务所在服务央企、地方国企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附加指标分值根据具体指标的性质、评价要求等设定。根据通知,2024年度百家排名附加指标为5项,包括行业贡献——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工作、行业全国性高端人才情况、国际化发展水平、审计报告赋码以及银行函证数字化情况,每项指标分值为10分。
“总体来看,评价指标更注重质量导向、风险防控、信息技术融合与党建责任落实,这与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高度契合。”刘成龙说。
质量导向明晰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百家排名工作的评价流程也有所优化,中注协明确将直接从统一监管平台和管理信息系统中采集信息。同时,《办法》对披露信息进行调整,包括减少分部数据披露,突出党建、信息化等综合信息;修改年度业务收入的披露方式,取消披露难以测算的新三板、央企等分部业务收入信息;明确信息技术人员数量的具体要求,新增关于审计数据标准应用情况的披露等。
“改为系统直采、减少填报,有利于提升排名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回应事务所长期以来对‘申报负担大、结果可比性差’的质疑,并将增强公信力和数据的权威性。”刘成龙认为,排名方式向“信息系统采集+治理能力评价”倾斜,势必更有利于已经实现合伙人集中、数字化运营、党建规范的大中型事务所,这可能加速中小所的并购整合进程。
李雪也提到,在未来几年内,《办法》将促使行业格局发生变化。那些在一体化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事务所将保持领先地位,而未能及时调整策略的企业则可能面临下滑风险。此外,本土事务所的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扩大,一些事务所的主导地位或将受到挑战。
对照《办法》,刘成龙认为,事务所亟需加强四方面管理。一是提升治理结构透明度,重视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比例、一体化程度等硬指标;二是加强数据合规建设,尤其是信息系统接入、网络安全资质认证等环节;三是推动党建质量落地,将党建工作从“存量”向“质量”转变;四是完善内部质量控制机制,避免因执业不规范影响整体排名与声誉。
“对中小型事务所而言,也需要加速推进满足新规要求,如网络安全、党建要求、信息化建设等,否则有可能无法进入百强排名。”该资深注册会计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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