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7月25日发布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70号公告。8月1日至7日在呼和浩特市参加2022年度初、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基础上,严格按照70号公告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70号)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