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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呼和浩特市参加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执行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第70号公告的通知

各位考生: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7月25日发布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70号公告。8月1日至7日在呼和浩特市参加2022年度初、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基础上,严格按照70号公告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70号)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22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