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财政局,呼伦贝尔市各委、办、局,各大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呼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验发2018年度会计人员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18﹞1273号)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申报2018年度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发条件:凡在呼伦贝尔市所辖范围内从事会计工作,在内蒙古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有本人档案信息且在岗会计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1.从事会计工作25年以上(会计工作年限时间截止到2018年年底);
2.在内蒙古自治区边远高寒地区(附件1)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达到20年以上。
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因以下原因中断,累计时间不超过十年可连续计算:经批准脱产学习的;组织分配从事审计、财政、税务、金融、计划、统计、物价等与会计相近专业工作的。内蒙古自治区边远高寒地区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不能将在非边远高寒地区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合并。
二、验发前提:申请人务必完成2018年度(含2018年)以前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须将在内蒙古会计网上打印的“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附在《申报表》后面),方可申请领取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三、验发程序:符合验发条件的会计人员,需填报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申报表(附件2也可以到“内蒙古会计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同意,并加盖公章,报上级主管部门财务、人事机构审核签章,送交同级财政部门对其申报资格进行审查汇总后报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无主管部门的单位会计人员可以直接联系本级财政部门申报。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汇总全市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审核无误后,验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四、呼伦贝市受理申请时间:各地区、各部门务于2018年11月20日之前将符合验发条件的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申报表(一式两份纸质及一份电子版)附每个人的完成继续教育情况表,连同本人的一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集中起来,统一报至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会计科,逾期者延至下期办理。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人:王立明 、联系电话:0470-8115696。所属旗市区财政局会计股办联系电话:海拉尔区8116819/满洲里市2933319/牙克石市7366497/扎兰屯市3260300/根河市5228799/额尔古纳市6823401/新左旗6607850/新右旗6402649/陈旗6712255/鄂温克旗8812667/鄂伦春旗5622467/阿荣旗4217356/莫旗4620328。
附件:1.按国发〔1983〕68号文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边远高寒地区表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6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