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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后,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模块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时,需要选择专业科目内容、类型、科目、子科目,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附件单独提供给会计人员,便于查询、下载、对照:
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附件专业科目内容、类型、科目、子科目对照表.pdf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