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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专业专家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支撑作用,推进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内财监〔2024〕409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预算绩效管理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可以个人申请,也可由单位或行业组织推荐。征集范围主要包括:

(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

(二)第三方机构。包括专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三)相关行业组织。包括预算绩效管理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等。

(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

(五)有意愿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地履行职责,独立开展相关工作;

2.熟悉与委托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综合分析能力;

3.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工作,能够满足各项工作要求,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选前5年内在相关专业领域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5.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自治区财政厅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能力条件

公开征集专家包括绩效管理类、财政管理类、行业类,且每类专家应满足以下条件:

1.绩效管理类专家。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实践工作8年以上,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财政绩效评价项目不少于5项;具有正高级(正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预算绩效管理领域论文或者公开出版过相关专业学术著作;具备省部级以上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定或改革试点经验者优先;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省部级以上预算绩效管理研究课题主持人优先。

2.财政管理类专家。熟悉财政政策法规、财政体制运行机制,具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及以上职务,从事财政、会计、审计及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含退休人员)。

3.行业类专家。具有相关行业或领域专业知识(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司法、教育、科学技术、传媒广告 、社保就业、城市建设、城乡事务、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利、交通运输、资源勘探、商业金融、建筑工程、金融监管、住房保障、国土气象、物流仓储、机械仪器、文体旅游、电子信息、政府债券、法律、法务、应急管理、危化等专业行业领域),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专业指导能力和综合分析研判能力,熟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行业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具有相关行业满8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本行业(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全国知名学者、国家级行业领军人才或高端人才优先。

四、征集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日—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事宜。

(二)申报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申报表》(见附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3.有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

4.近三年个人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材料、工作报告等(复印件1份);

5.其他能够证明符合资格条件或具备专业能力的材料。

(三)申报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报《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申报表》,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内蒙古财政厅绩效管理处电子邮箱:nmgjxgl@163.com;申请材料纸质版经所在部门单位签章后,寄送至内蒙古财政厅绩效管理处审核备案。(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邮编:010098)

(四)资格审查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入库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拟入库专家人选名单,按程序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纳入专家库管理。

联系人:李紫旭 

联系电话:0471-4193101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申报表.docx

2025年4月1日

原文链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的公告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