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中、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会计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掌握会计人员基本情况,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素质提升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会计人员,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1、驻科尔沁区的市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会计人员在通辽市本级进行信息采集。
2、驻科尔沁区的中、区直单位会计人员在通辽市本级进行信息采集。
3、在驻科尔沁区的高校就读的学生在通辽市本级进行信息采集。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pdf
2019年4月1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