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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进党校,提升领导干部​财会法治素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切实响应《财政部关于做好新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10号)要求,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财会法治意识,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精心组织开展“新会计法进党校”专题课程活动。6月4日下午,活动特邀财政部会计司一级巡视员、中国会计学会秘书长刘光忠同志,以“完善会计法治体系 推动会计事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解读”为题开展专题授课。现场参训人员包括县处级干部任职班、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任职班及就业促进行动专题研讨班学员,部分盟市党校领导干部通过视频直播同步参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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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会计法》修改全程的深度参与者,刘光忠同志在立法工作中积淀了深厚理论素养、丰富研究经验与扎实实践功底。授课中,他以系统化视角,围绕国家法律体系与会计法治框架、《会计法》历史演进脉络、本次修法背景与核心内容,以及新法规贯彻实施路径等维度,进行了全面深入、生动详实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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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进党校”活动是推进财会法治建设的关键举措,对于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效能、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授课以深入浅出的讲解,帮助全体学员深刻理解新《会计法》的修改要义,有效拓宽了财经管理视野,为提升依法理财能力提供了清晰思路,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收获颇丰、深受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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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深化新《会计法》宣传贯彻工作,持续推进新《会计法》进党校、进校园、进企业等系列活动落实落地,通过多元化载体扩大覆盖范围,确保各单位精准把握法规精神实质,全面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财经法治保障根基。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官网
202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