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6日,我局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的规定,作出同意兴安盟弘如会计服务中心代理记账业务终止的决定。现将该公司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名称 :兴安盟弘如会计服务中心
二、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 :DLJZ15220120170002
三、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
四、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学玉
五、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温桂媛
六、经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物流园区富雅商贸3号商住楼6号商业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6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