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浩创正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内蒙古浩创正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内蒙古浩创正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颁发执业许可证书。
二、内蒙古浩创正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吴红伟(320000100230)。
三、内蒙古浩创正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滨河西苑B区12号楼204。
此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9月19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