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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浩创正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内财会〔2023〕1185号

内蒙古浩创正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内蒙古浩创正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内蒙古浩创正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颁发执业许可证书。

二、内蒙古浩创正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吴红伟(320000100230)。

三、内蒙古浩创正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滨河西苑B区12号楼204。

此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9月19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