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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兴安盟兴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公告

2024年10月17日,乌兰浩特市财政局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正式批准兴安盟兴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获得代理记账资格。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机构名称:兴安盟兴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201MA0R6JYTXK

三、许可证书编号:DLJZ15220120240003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法定代表人:马骁

六、业务负责人:梁莹

七、经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爱国街道美高美小区10号住宅2单元102室

特此公告。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20241017



作者:张梅
来源: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