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日,我局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相关规定,正式作出决定,同意兴安盟往嘉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现将该公司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兴安盟往嘉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201MADX5MWW3J
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15220120240004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法定代表人:贾天凤
六、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董翠红
七、经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都林街道爱国办事处红山龙1号一期B-2-502室【1-6-120-41】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3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