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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兴安盟往嘉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公告

2024年12月3日,我局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相关规定,正式作出决定,同意兴安盟往嘉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现将该公司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兴安盟往嘉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201MADX5MWW3J

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15220120240004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法定代表人:贾天凤

六、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董翠红

七、经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都林街道爱国办事处红山龙1号一期B-2-502室【1-6-120-41】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3日



作者:张梅
来源: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