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内容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

财会〔2024〕24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pdf

财  政  部 

2024年12月6日


作者:财政部
来源:财政部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