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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资格证书的通知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毕,现将资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领取时间

2025年3月3日至4月3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服务大厅(考试服务)下载、打印的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单;

3.“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s://cxda.nmgacc.cn/acms/)继续教育档案查询页面导出、打印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

三、领取地点、咨询电话

考生按照本人报名时选择的考区(地区)领取资格证书,领取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表。 

四、资格证书代领

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原件。

五、其他事宜

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考生,应完成以下事宜:

1.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在“会计人员职称”模块更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2021〕18号)规定按年度持续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3.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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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5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