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登记应提交材料清单
一、表格类材料
1.《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
2.《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股东)信息汇总表》;
3.《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股东)简历》;
4.《资产评估机构法人合伙人(股东)信息表》;
5.《专业评估师情况汇总表》;
6.《资产评估师转所表》。
二、非表格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
3. 资产评估机构法人合伙人(股东)近三年从业出具报告的首页和评估师签字页复印件;
4.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5.所有评估师“个人参保信息查询截图”或退休证。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内蒙古会计网“下载中心”频道。
登记备案材料接收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12楼11号、12号行政审批综合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登记经办人:
李东丽,电话:0471-4192131;
魏亚洲,电话:0471-419255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