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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级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

内会考办〔2024〕2号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4〕2号),2024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符合国家级合格标准的考生,从“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为便于各地组织评审申报工作,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参加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符合国家级合格标准的人员名单发布。 

附件:1.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4〕2号).pdf

          2.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级合格人员名单.pdf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内蒙古会计网备注: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等事宜请关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会计网、“内蒙古会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关注“内蒙古会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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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4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