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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通辽万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变更备案公告

通辽万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变更事项备案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变更备案。具体变更备案信息如下:

一、该评估机构名称变更前为通辽万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变更后为通辽万诚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该评估机构首席合伙人变更前为于桂贞,变更后为金艳辉。

三、该评估机构股东变更前为于桂贞、石云,变更后为金艳辉、于桂贞、石云。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3月29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