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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财会函〔2021〕763号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直属有关单位:

2021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9月5日举行。经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定,就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

2021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企业类和事业类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二、合格成绩有效期

2021-2023年,有效期三年。

三、合格证书取得方式

登录内蒙古会计网(http://www.nmgacc.cn)“正高级会计师考试”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财政厅不再制发纸质合格证。

四、参加评审问题

评审申报相关事项将在内蒙古财政厅官网发布,内蒙古会计网转载。

 

附件:2021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pdf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9月15日



作者:自治区财政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09月16日